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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確作法
1﹒保留收據, " 七 天內" ,拿健保IC 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

2﹒若是時間不允許,沒關係,保留收據 ," 六個月內 ",

到健保局各區處,辦理退費。 

一般我們都只知道,一但 忘了帶健保卡,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,

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 請退費,超過七天,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了,

以為那些自墊費用,就這麼一去 不回頭 … 其實,健保有一項規定,

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,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, 以及原本沒有投保,

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,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,

並填寫 "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", 

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 ,(申請書見附檔)

http://www.nhi.gov.tw/ 

健保局真的很奸詐… 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,

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這個 …

請大家告訴大家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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